警員否認掌摑或以警棍襲擊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 稱與傷勢無關

「屠龍小隊」等人涉串謀在遊行中設置炸彈案繼續審訊。有份拘捕「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的警員否認曾以言語威嚇或武力對待黃振強。 警員戴明德在庭上作供時表示,2019年12月8日在灣仔展鴻大廈參與拘捕黃振強的行動,由於單位沒有人應門,警方「爆門」入內,他是首個進入單位的警員,開門後黃振強便撲向他,形容對方「反應好激烈」,用手和腳推撞警員,於是他攬著黃振強,並推倒在床上,其他警員再一同制服黃振強。 辯方律師在庭上問戴明德,當日有否掌摑、言語威嚇、以警棍襲擊黃振強,戴明德指沒有,亦不知道黃振強到警察投訴科投訴遭受武力對待,而相片顯示的面頰等傷勢,並非由他造成,辯方問戴明德,會否在互相糾纏期間誤傷黃振強,戴明德指不知道,因他只負責攬著黃振強,他沒看到黃振強有傷。 另一名負責跟蹤監視的警員X在屏風後作供,指拘捕行動前一日,看到黃振強及案中另一被告張俊富,曾於灣仔展鴻大廈一帶出現,並進入大廈,監視期間亦看見其他「屠龍小隊」成員從大廈步出。 警員X表示,黃振強當日凌晨12時03分從大廈步出,辯方詢問警員X,是否第一眼見到黃振強和另一被告梁政希時,兩人均攜有背包,下樓時便沒有,警員X表示同意。辯方又問黃振強進入大廈後,停留時間是否約45分鐘,警員X回答指差不多,以及確認各人離開警員X視線範圍後,會有其他警員繼續跟蹤。警員X又確認自己進行監視期間沒見過被告張銘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