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胞姊鄧燕娥家取走手機等 鄧燕梨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判囚6個月

前「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妻子鄧燕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其胞妹鄧燕梨在今年3月警方到場搜屋前,兩度前往鄧燕娥家中取走手機和手提電腦,鄧燕梨早前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監6個月。 裁判官曾慶東判刑指,本案案情非輕,監禁無可避免,被告鄧燕梨自幼喪失雙親,在教會環境中成長,勤學至碩士,屢任職與社會公益有關工作,立志協助貧苦大眾。 法官又指,鄧燕梨坦白認罪,承認責任,其姊鄧燕娥涉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罪行非輕,但亦非最嚴重,案中沒有證據顯示鄧燕梨取走手機電腦後曾開啟干擾或破壞證據,而警方調查亦發現當中沒有任何犯罪資料,因此被告的行為對其姊鄧燕娥罪行調查沒有產生任何影響。 考慮到鄧燕梨積極參與社會工作,品格良好沒有案底,相信今次屬個別事件,重犯機會低,以9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