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相信衝擊立法會案判刑能反映案件嚴重性 亦能起阻嚇作用

警方相信衝擊立法會案判刑能反映案件嚴重性 亦能起阻嚇作用

2019年7月1日立法會大樓被示威者衝擊及佔領案件,12名被告因暴動罪被判監4年半至6年10個月。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志騰表示,有關案件是有計劃、有預謀,警方相信今次法庭判刑能反映案件的嚴重性,亦能起阻嚇作用。

黃志騰又表示,立法會有獨特憲制地位和象徵意義,暴徒除了破壞立法會大樓的物件,亦是嘗試削弱和推翻香港憲制和衝擊香港法治,法官在判辭中亦有指出這是一宗嚴重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