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賽示威違反文娛中心規例 梁國雄及譚得志罪成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和人民力量成員譚得志去年5月在星島新聞集團主辦的辯論比賽示威,被控違反《文娛中心規例》,2人被裁定「故意妨礙合法使用文娛中心人士」罪名成立。 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裁決時表示,2人的行動早有預謀,提早準備示威物品帶到會場,多人行動一致;在會場發出巨大和嘈吵聲響,明知干擾場地使用者仍沒有停止,是故意干擾活動,亦故意干擾主禮嘉賓、講者,令主辦方要更改活動程序,觀眾當時亦表現得不認同示威行為。 杜浩成表示,2名被告故意在公眾席展示橫額,亦走到貴賓區前聚集,令觀眾視線受阻。這都是共同犯罪行為,2人要為這些行為負上刑責。他指出主辦單位當日為應對示威行為所採取的措施是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