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山泉發律師信 指檢測標準有誤促澄清道歉 消委會:無指產品有安全問題|Yahoo
【Yahoo 新聞報道】「農夫山泉」今(16 日)向消委會發律師信,指消委會昨日發布的市面瓶裝水測試結果中,就其產品的結果有三大錯誤,包括適用標準、標準判斷有誤及明顯主觀誤導,引起消費者恐慌,對公司造成巨大損失,敦促消委會澄清及道歉,否則會採取進一步行動。消委會指,正研究及跟進律師信,強調文章重點為各樣本性價比和瓶裝水的膠樽對環境所構成的影響,並非指產品有安全問題。
消委會周一(15 日)發布市面瓶裝水測試結果,包括30款測試樣本,在消毒劑殘餘及副產品測試中,發現「百歲山」及「農夫山泉」檢出每公升3微克溴酸鹽,含量達歐盟上限。報告指,攝取大量溴酸鹽,可引致噁心、腹痛、嘔吐及腹瀉,嚴重情況甚或影響腎臟及神經系統。
「農夫山泉」:屬天然水產品非礦泉水
「農夫山泉」在律師信指出,檢測產品屬飲用天然水產品,但消委會在評價時卻把產品歸類為「天然礦泉水」,並以歐盟對天然礦泉水的標準作比較。「農夫山泉」認為,該天然水產品應以歐盟「飲用水」而非「天然礦泉水」的安全標準作比較,歐盟飲用水的安全標準溴酸鹽安全含量為不超過每公升10微克,「農夫山泉」產品完全符合該標準。
「農夫山泉」又表示,產品在香港及內地生產和銷售,必然以當地法規為準,認為消委會強行把香港銷售產品套用於不適用的第三方標準,罔顧不同法規的要求、技術背景差異、不考慮臭氧處理的效應,以致所得出的結論「不科學也極不嚴謹」。
「農夫山泉」亦指,任何標準只有合格或不合格之分,質疑消委會使用「上限」或「下限」字眼,是「有意誤導」、「不嚴厲表述」,又指報告用語不專業,例如「多用」,未有定義何謂「多」,是不負責任,不專業。
消委會回應《Yahoo 新聞》查詢時,確認接獲農夫山泉代表律師所發出的信件,正研究及跟進。消委會又指,不論月刊文章、新聞稿及其他傳訊文件,以至記者會上的發言均清楚指出,「全部30款測試樣本沒發現有害物質超出世衛的相關準則值,所有樣本可安心飲用」。
消委會稱,文章的重點為各樣本的性價比和瓶裝水的膠樽對環境所構成的影響,並非產品有安全問題。
「百歲山」:法務部門已介入事件
據《明報》報道,農夫山泉執行董事韓林攸今日下午伙律師到消委會總部,表示如果消委會不道歉,公司一定追究到底。消委會亦向傳媒確認,雙方有會面。
繼「農夫山泉」發律師信後,據內地澎湃新聞指,「百歲山」指其產品符合標準,批評「中國香港媒體」、「部份報道」發布的測評誤導消費者,對品牌形象造成影響,目前法務部門正全面介入處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