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李家超指修例只剔除地理限制 無改動法律體系

李家超強調現有制度能充份保障人權。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繼續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修訂《逃犯條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強調,修例只是剔除地理限制,並無改動現有移交逃犯的法律體系。 會上有議員關注修例後,本港法庭把關的角色會有何分別。李家超強調,修例並無改動現有移交逃犯的法律體系,22年來行之有效,現有制度能充份保障人權,政府提出修例建議,只是剔除地理限制,以及由行政長官啟動移交程序。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就關注追溯期問題。李家超回應,請求移交一方必須保證,有關罪行必須符合當地法律中的追溯期限。 其後,委員會主席陳克勤指,議員部分已開始重複提問一些官員已詳細解釋政策範疇問題,所以議員第三輪發問時,會嚴格限制每名議員,只有4分鐘連問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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