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稱23條立法工作不能草率 以免將來修改便麻煩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過去一年,包括在國際上都發生許多事情,令當局對於有關《基本法》23條立法的評估有不同。他強調立法工作不能草率,以免將來要修改的話便麻煩。 鄧炳強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23條立法工作從來沒有停止,23條有7種罪類,《國安法》已包含分裂國家及顛覆政權,但叛國、煽惑叛亂、竊取國家機密以及規管外國和本地政治團體都需要立法去做。他說,留意到英國近日公布國家安全法案,提出許多新事項,當局需要研究;本港最近一些《國安法》案件有判決,當局也需要考慮,做到切實執行到,又能應對目前情況及面對將來挑戰的法例。 對於《施政報告》提出「搶人才」方案,鄧炳強表示,警隊情況有不同,雖然目前仍欠幾千人,但主要是招募方面有挑戰,流失較少。他說,警隊挽留人才做得不錯,透過不同計劃包括退休後重聘或延長工作,留下有經驗人員。他又說,現代人的身體好了很多,許多人都活到120歲,體能上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有關河套區隔離設施方面,鄧炳強表示,正聯同醫務衞生局跟內地積極探討逆向隔離,希望不久將來交由保安局管理,再就隔離及檢疫要求商討,雙方都希望盡快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