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稱一貫沒要求簽移交協議國家需遵守國際權利公約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建議只移交逃犯到實施《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地區,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本港和其他地區締結刑事司法互助協議一貫沒有相關要求,例如新加坡和馬來西亞亦沒有簽署公約,又說香港人權法可保障相關人士。 被問到如何評價內地司法制度,鄭若驊表示《逃犯條例》修訂後適用於173個國家,不會隨便評價某地方的司法制度,最重要是香港能提供的保障程序,包括被移交人士可以申請司法覆核。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被問到台灣對修例持保留態度,他表示會繼續和台方溝通及解說,留意到對方同意要彰顯公義,雙方應就共同目的作出共同努力。他又說《基本法》23條的罪行在立法後,可以用本地法律檢控,不涉及移交。 被問到有消息指,完成修訂《逃犯條例》前,政府不會提交其他法案到立法會,李家超說不確認消息屬實與否,強調政府按實際情況和優次安排法例到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