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儀器規管 黃碧雲稱若不管制使用者條例殘破不全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規管美容業及相關支援措施。 政府建議引入醫療儀器的規管架構,包括醫療儀器推出市面前後的管制,在儀器推出市面前,確保符合安全及效能要求,並對已推出市面但有問題的醫療儀器,採取管制措施,又建議引入為期5年過渡性質的表列制度,將於本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醫療儀器條例草案》。 民主黨黃碧雲關注,如果當局不作使用者管制、即是使用儀器人士需持某些資格,等於一條殘破不存的條例。她指出,當局設5年過渡期,關注期間可能有儀器未達標,構成風險。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陳偉基說,過去數年與業界及議會商討,就使用者管制有不同意見,因此當局先作儀器推出市場前後的管制。 他表示,現時美容業廣泛使用不同儀器,如果一刀切要求所有儀器都要滿足醫療儀器的水平,可能嚴重影響美容業發展,因此政府提出折衷做法,表列制度儀器要達到一般電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