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趙涉洗黑錢着草遭通緝 另一被告罪成押10.4判刑

【on.cc東網專訊】香港黑幫和勝和前坐館「上海仔」郭永鴻的頭馬之一、綽號「金融趙」的趙俊名,因涉嫌欺詐及洗黑錢逾819萬港元而被控。趙早前沒有到庭應訊,已被法官正式頒布拘捕令。同案另一男被告陳浩鳴,則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涉款約50萬港元。陳不認罪並經審訊後,於今早(14日)被區院暫委法官王興偉裁定兩罪罪成,並先提取其背景報告,還押至10月4日判刑。法官指涉案款項毫無疑問是一宗騙局的犯罪得益,兩名事主是遭趙欺騙。法官確信當日去銀行兌現支票的就是陳,陳亦知道涉款為犯罪得益。

本案首被告趙俊名(44歲),被控一項洗黑錢、兩項欺詐及一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合共4罪,趙早前已被頒令通緝。現時無業的次被告陳浩鳴(34歲),則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控罪指陳於2015年2月10日,明知而處理從可公訴罪行所得的得益,合共50萬港元的財產。

控方案情指,本案涉及的犯罪得益,是源於趙俊名涉及的詐騙案。趙俊名化名趙榮梓,涉嫌向一對男女事主訛稱是上市公司富譽控股有限公司的總裁,又稱有一個投資計劃,只要投資25萬港元,可在3個月內獲33%利息回報,但控方指實際上整個投資計劃均屬虛假。趙最終於2015年2月成功誘使兩名事主各開出一張25萬港元支票作投資。次被告在本案中被指擔任收款人,負責把涉案支票拿到銀行兌現。

法官裁決指兩名事主明顯是受趙俊名欺騙,所謂的投資計劃明顯是騙局,從聲稱的回報已可見端倪。法官指計劃的投資協議書,明顯錯漏百出,而且趙明顯是盜用富譽總裁身份行騙。陳浩鳴方面,法官指從銀行職員誓章可見,有足夠證據證明當日兌現支票的就是陳,銀行當日亦有跟足程序查證陳的身份,亦無證據顯示當日有人使用偽造身份證冒認陳去兌現支票。法官又指並無任何理由兩名事主要給予巨額款項予陳,據陳過往的收入紀錄,亦無任何理由陳會收取如此巨款。法官指陳有合理理由相信涉款為犯罪得益,因此裁定兩罪罪成。

案件編號:DCCC 405,42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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