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街罰款加重阻嚇力不足 議員促引入累進制 「慣犯」須停牌

【on.cc東網專訊】政府早前將《2023年罰款及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刊憲,當中建議將在公眾地方棄置廢物和吐痰等,涉及個別公眾人士行為的7項表列罪行定額罰款金額,由1,500港元提高至3,000港元,而針對店舖阻街和非法棄置建築廢物等2項表列罪行,其定額罰款金額將由1,500港元提高至6,000港元。

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楊永杰今早(10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支持政府提高罰款額。至於阻街問題,他認為針對屢勸不改的商販,應引入累進式罰款制度,才可真正改善相關問題。若罰款後仍未改善,可能要引用停牌機制。

楊永杰指出,當局採取聯合行動打擊阻街,加上大幅提高定額罰款具阻嚇作用。不過,每個月兩至三次聯合行動,對小部分「屢勸不改」的慣犯則難以收效。現時仍有部分商販繼續用既有方法處理貨品出售,必須引入累進式罰款制度,甚至停牌機制,加強阻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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