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上訴 律師指原審法官犯錯

陳振聰(左)偽造遺囑判囚12年上訴聆訊。馮凱鍵攝

商人陳振聰偽造及行使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假遺囑,意圖謀奪830億遺產,結果換來12年鐵窗生涯。陳振聰不服定罪,及認為刑期過重,今向上訴庭3位法官倫明高、潘兆初及彭偉昌提出上訴,聆訊預計5天。 陳振聰由英國御用大律師James Wood、資深大狀李紹強,及律師陳耀彬出戰。律政司繼續由英國御用大狀David Perry、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Anna Lai出馬。 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質疑案件在原審時,代表陳振聰的大狀未有申請永久擱置聆訊,也沒有在原審法官指引陪審團完結後,即時提出反對。Wood則回應指,他知道原審大狀做了很少工作,但維持案件的主要責任是原審法官。 倫明高乃要求Wood草擬一份給陪審團的指引,看看他認為甚麼指引才算恰當,Wood表示會接受挑戰。 Wood指原審法官不應同意及接納控方把陳振聰在爭産案的個人講述,和龔如心之間關係的書面供詞、爭產案部分判詞內容,及事序表作為刑事案的呈堂證物。原審法官此舉是犯錯。 法庭記者:徐曉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