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敏倡特首普選設「反對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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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23日建議設立機制,在普選特首中讓選民可投「反對票」,讓當選特首者更具認受性。 他建議候選人若獲四至五成支持票,但同時獲兩成「反對票」,即相等於有逾30萬登記選民反對,便要發動第二輪投票,期間候選人需要游說選民支持。經第二輪投票後,若候選人仍有兩成「反對票」,便應取消其候選人資格,交回提名委員會再提名其他人參選。 陳文敏預計在人大政改框架下,候選人得票四至五成便可當選,但他認為,即使候選人獲四至五成人支持,但有兩成人反對,未來施政都會遇到困難。所以中央若要箍緊提名程序,另方面便應有制衡機制以作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