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日君認收黎智英二千萬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壹傳媒主席黎智英涉捐款予泛民政黨及宗教界人士,獲得最多捐款的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昨終承認曾以個人名義接收黎智英捐款,並默認獲捐二千萬元。自稱「敗家精」的陳日君指出,黎智英向他捐款,與政治無關,對方亦從未向他指明用途,他遂以款項推行教會工作,包括資助內地的地下教會,現僅餘數十萬元,交由慈幼會管理。陳日君指自己沒有就捐款向教區交代,又透露黎智英不想讓人知道捐款一事。記者 陳嘉婉 黎智英的私人數簿文件本周初於Foxy曝光,在○六年至一○年間,陳日君每年最少接受黎智英捐款三百萬元,○六年他獲委任為樞機時,更獲捐五百萬元。前日,事件首度曝光時,陳日君曾「黑面」拒絕回應記者,更在乘車匆匆離去時,險些夾到記者的手。事隔一天,陳日君的態度明顯轉變,詳細交代黎智英捐款的八大用途,更勸記者工作時別太賣命,「斷了手,真不知如何賠給他」。 強調與政治無關 陳日君承認,曾以個人名義接受黎智英捐款,「黎智英捐了很多錢,百分百捐給我,沒有捐給教區」,他亦默認捐款總額為二千萬元,「你們(傳媒)知道有多少」。陳日君直認,第一次收到三百萬元捐款時,覺得「很厲害、驚奇」,起初一兩次,黎智英以支票捐款,之後黎智英一直改用銀行本票,陳日君估計他此舉是不想讓人知道捐款一事。 本身是慈幼會會士,曾執掌慈幼會中華區省會長的陳日君坦言,有人認為他是「敗家精」,「我做慈幼會時,花了修院很多錢,例如去上海開會等,所以在(香港)教區時,我花錢變得謹慎」。他坦言,香港教區並非富有,他不便花教區太多錢,遂以黎智英的捐款,推展「富有教區主教可做的工作」。 稱不想花教區太多錢 這些工作部分較為敏感,包括捐助內地的地下教會,陳日君表示,地下教會往往較窮,當教會人士來港時,他會親自將錢交給對方,甚至資助對方往海外念神學。他指出,黎智英從未過問捐款去向,雙方亦沒有討論,捐款與政治絕對無關。 今次事件令人關注神職人員接受捐款時,是否須受監管,陳日君直言,「我絕對不覺得需要向教區交代」。他指出,自己從未主動交代,但有部分教區神職人員知道他正接受他人捐款,「他們看見我用錢的情況,絕非教友捐獻二百元或五百元等能支付,就知道有人捐款給我」。 自認「敗家精」 冀黎續捐 陳日君表示,無需要以黎智英的捐款維持生計,「我在慈幼會有得食、有得住,慈幼會亦買車給我」。他再三強調,絕不會以黎智英捐款作私用,「黎生有信心我不會自己用,如果我要自用,就會請個司機」。作為「敗家精」的他表示,黎智英的捐款現剩下數十萬元,因銀行無甚利息,沒存放於銀行,交由慈幼會管理,他笑言,「我希望黎生繼續捐款給我」。 需否納稅視乎有無提供服務 對於陳日君所收取的捐款,應否被視作收入並繳稅,德勤中國稅務合夥人羅盛慕嫻認為,須視乎收款人以甚麼名義收取款項;若付款人是基於對收款人的私人感情,將款項當作「私人禮物」捐贈,收款人在收取款項後是可以不用納稅;但若然收款人收取款項後提供某些專業服務,或與付款人涉及生意往來,則可能會被稅務局要求繳付利得稅,情況猶如近年有大額「風水費」,「若款項的往來是常常發生,被稅局視作生意的機會一般較高,但若款項只是一次過往來,又講明是『個人禮物』,一般也是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