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政府及建制派迎合兩辦跪低 陳志全冀法庭企硬

特區政府昨日凌晨出稿指,中聯辦不是《基本法》第22條第2款所指「中央各部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推翻政府以往的說法,民主派提出質疑。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表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以往曾表明,中聯辦是根據《基本法》22條設立的機關,形容政府及建制派是為迎合兩辦聲明而「跪低」,以類似釋法形式扭曲《基本法》。她認為,根據特區政府的說法,中聯辦甚麼都可以關注及插手,認為遲早會干預司法制度,若政府不清楚交代中聯辦的身份,以及是否需要遵守香港法律,一國兩制是蕩然無存。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引述20年前港澳辦的新聞稿指,中聯辦職責並不包括監督香港政府,形容監督權是僭建而成,而《基本法》起草會議紀錄亦指,中聯辦的前身,即新華社是中央屬下駐港機構,以同一邏輯,中聯辦是中央政府轄下機構及部門,是必然受制於《基本法》22條,質疑若政府過去20多年錯誤理解法例,行政會議成員現時才指證,是政府的共犯,是混淆視聽。 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表示,立法會議員及候選人可以因為違犯《基本法》被取消資格,中聯辦若可任意解釋《基本法》,相信政府亦會配合,希望法庭可以「企硬」,以法論法,不要讓中聯辦及政府任意使用《基本法》作為取消議員及候選人資格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