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仁稱若為民主還柙不後悔 陳皓桓籲港人不要放棄

何俊仁(左一)指為民主自由而要還押,不會感到後悔。(汪溟㬢攝)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支聯會秘書蔡耀昌等10人,被指前年10月1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由早前負責8.18流水式集會案及8.31集會案的法官胡雅文負責審理,預計審訊10日。

案件涉及前年10月1日港島區遊行,10名被告分別為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楷及蔡耀昌。

他們被控於 2019 年10月1日組織以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首4名被告亦被控於前年9月30日,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案中首被告、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在開庭前透露會認罪,相信自己有機會被還柙,他呼籲港人不要放棄民主自由,因為這是人民的基本權利。而何俊仁就說,為民主自由而要還柙,不會感到後悔。

案中多名被告因其他案件早前已被判囚,其中梁國雄出庭時剪去了招牌長髮。日前被保安局凍結財產的黎智英,就向到庭旁聽的支持者豎起姆指微笑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