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章明稱「記憶模糊」致訊息混亂 再度道歉

陳章明再就事件向嶺大和公眾道歉。資料圖片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新任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陳章明,涉嫌在嶺南大學任教期間,沒有申報在菲律賓太歷國立大學擔任博士論文導師。迴避多時的陳章明今午終於現身回應事件,解釋事發在2013年,「記憶模糊」,而當時要申報其他職務,以致「漏報」和「混亂訊息」,並再就事件向道歉。 陳章明下午會見記者時表示,由於事件發生在2013年前,「記憶模糊」,而且當時有其他職務要申報,所以發生「漏報」情況,以及出現「混亂訊息」,因此再就事件向嶺大和公眾道歉。他承諾,日後會更小心個人言論和「記憶上的處理」,強調事件跟平機會的工作沒有直接的關係,希望事過景遷後專注於平機會的工作。 他今早返回平機會辦公室上班時,拒絕回應記者的一連串追問,包括是否說謊、為何前言不對後語、會否辭職等,僅稱已交代事件。 陳章明13年擔任嶺南大學教授期間,曾替國力書院代理的太歷國立大學擔出任論文導師,指導涉提前畢業的民建聯區議會鄭琴淵,但沒向嶺大申報,涉違反大學守則。陳章明昨晚先兩次透過平機會發表聲明:第一次指當時嶺大校董李以力擔任國力書院校長,而該菲律賓大學也是國力書院的合作夥伴,陳章明是應李以力的邀請擔任鄭琴淵的論文導師;第二次則承認曾收取香港管理專業協會一次性8千港元作為指導論文費,有向稅務局作出申報,並謹此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