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為家庭傭工、家務助理買保險嗎?

需要為家庭傭工、家務助理買保險嗎?

香港人生活繁忙,鮮有時間打理家居。因此愈來愈多家庭聘請家庭傭工或家務助理來處理日常家居雜務,包括煮食、清潔和照顧家庭成員等。

但不少人士或會忽略為家務助理提供僱員補償保險(俗稱「勞保」)。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僱主必須承擔僱員於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死亡或受傷的法律責任。而「僱傭關係」並非以工作時數與次數臨時或兼職來決定,亦不一定要簽署合約,只要家務助理有提供服務而戶主有支付酬勞,僱傭關係已產生,僱主便有責任為他(們)購買勞保。若僱主不依法為僱員投購保險,即屬違例,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若家務助理以個人名義為提供服務主必須為他們投購勞保;但倘若該家務助理是由服務供應公司提供,而該公司已為他們購有勞保,戶主則可免重複投保。

其他服務提供人士,例如陪月員、嬰幼兒或家居長者照顧員或陪診員等,僱主亦須為他()購買勞保。

市面上,有不少保險公司為全職及兼職家庭傭工、家務助理或其他服務提供人士提供不同的勞保計劃,部份設有自選保障期,基本保費由數十至數百元不等。但必須注意每家公司的保障範圍不一,有意投保的僱主可以自行聯絡有關的保險公司查詢。

 

  (資料由香港保險業聯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