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警總外塗鴉判感化後失蹤近2年 今改判入戒毒所

【on.cc東網專訊】警方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早前在西貢拘捕4名16至23歲男子,均因涉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令歸押而被捕。其中1人涉及1宗2019年的參與非法集結案,但在受審當日沒有到庭,失蹤將近2年後落網。他另涉於2019年6月21日在灣仔警察總部外牆塗上「condom」字樣,他承認刑毀罪及後被判感化1年。就違反該案感化令,他今(16日)午被帶上東區裁判法院重新判刑,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考慮到被告年紀、有毒癮及意志力薄弱,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戒毒所令。

被告王愷銘(20歲),他於2020年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6月21日毀壞灣仔警總外牆。當時裁判官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被告感化1年。被告今天因違反感化令而帶上庭、重新判刑,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是因為脊椎側彎、失眠和壓力大,在損友的影響下才開始吸食大麻,被告現已不再接觸該些損友,在獄中亦不會有機會接觸到毒品,求情法庭判處短期監禁,讓被告在獄中自行戒毒。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在判刑時表示,早前為被告重新索取感化、勞教中心及戒毒所報告,醫官在報告中提到被告有毒癮及適合判入戒毒所。被告雖然另涉一宗非法集結案,一般而言會判監,但該案案情尚未敲定,控方亦指可能會加控其他控罪,故該案判刑未能預料。裁判官明白被告不欲被判入戒毒所,但被告違反感化令,長時間與感化官失聯及仍有濫藥問題,而當初刑毀一案亦有一定嚴重性,加上被告意志力薄弱,有必要盡快在專人協助下戒掉毒癮,故判處戒毒所令。

案件編號:ESCC 65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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