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馬五球員涉打假波 郭建邦月薪3.3萬元隊內華人最高

香港飛馬主席梁芷珊出庭作供。黃顯晴攝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飛馬五名前球員捲入打假波事件,涉行賄及收賄,並串謀詐騙以操控或企圖操控由足總舉辦的預備組聯賽的三場比賽賽果,分別被控共七罪。前香港足球先生李威廉早前已承認其中兩罪,而其餘四名被告飛馬前隊長郭建邦、前球員鄭禮騫、陳栢衡及李家豪則分別否認串謀詐騙、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收受利益等罪在區院受審。 香港飛馬主席梁芷珊出庭作供,指其丈夫擔任南華足球會主委時首被告郭建邦已為南華效力,至她任飛馬主席時郭亦願意減薪追隨而轉會到飛馬,已認識郭超過10年。梁同意郭效力南華及飛馬期間曾奪東亞奧運金牌、最佳青年球員、最佳11人、及MVP最佳球員等,又認為郭既是有熱誠的球員,亦是有責任心的隊長,並同意球隊欣賞及重視郭,指他每月3.3萬的薪酬是隊內華人球員中最高。梁亦同意次被告鄭禮騫為南華至飛馬效力期間是很努力而有責任感、又是坦白而誠實的球員,沒留意到教練對鄭有甚麼負面評價。 而梁指第五被告李家豪只在2015/16年度才加入飛馬,對加入不夠一年的李比賽的位置不太有印象,但認同以年青及本地球員為主的飛馬,隊內所有球員都非常為球隊爭取,指所有香港球員都是因有熱誠才會選擇此職業。她同意「烏龍球」在球賽中是久不久會出現,認為球員應要為球隊爭取入球,而應該不會蓄意射入烏龍球。梁亦同意參與港超聯賽事(一隊)的球員可參加預備組賽事,是可寓比賽於練習、又可提高一隊球員的狀態,同時亦可讓受傷球員重新鍛鍊狀態。 而首、次、及第四被告均反對控方將證人與第四被告的秘密錄音呈堂,指錄音內容屬傳聞證供、不符串謀者的原則、及牽涉不被檢控的範圍,亦涉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第五被告亦反對將其錄影會面呈堂,指被威逼利誘而作出錄影會面。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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