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對法庭批評須有理據 非基於誤解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表示,各級法院過去一年均曾審理「具爭議」的政治或社會事件,在作出判決後,社會上出現針對法庭判決的批評,甚至對法官進行人身攻擊、詆毀法官政治偏頗,有部分屬惡言攻擊,是完全不能接受,亦有評論指法庭的判決使香港的法治受到損害。 他表示,並非不可批評法庭和法庭的判決,相反樂意聽取具建設性的批評,但認為批評要有效、有建設性,必須有理可據,而非基於誤解或錯誤的信息。 馬道立強調,法官獨立於一切外界的干涉,亦不會偏幫或針對任何一方。他引用律政司司長對黃之鋒案的判辭,指法庭裁決時,只會考慮相關的法律爭議點,即使案件在政治、社會或經濟方面會帶來影響,法庭亦只會考慮法律問題。 他指,對香港而言,或許沒有多少事情比法治更為重要,社會必須致力維護有關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