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案】庭上爆馮買賣物業賺錢多 兩夫婦10個月賺2397萬

地產代理指馮永業(中)一直都有睇樓。

【星島日報報道】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貪瀆職案,辯方經過考慮後,不反對加插的證據、稍後會書面讀出。馮永業的資深大狀謝華淵現傳召地産代理吳鳳萍出庭作供。吳做土地查冊過去馮或與妻子程淑儀買賣10個月、只有一個虧蝕,兩夫婦純賺2397萬。 她在95年加入地産代理工作,目前在中原地産工作、她2003年至2006年或2007年在利嘉閣堅道分行,她早在2000年在中原地產時已認識馮永業。她憶述2000年馮首次透過她睇盤,但該次買唔成,直至2002年馮首次透過她買入風景大廈。 吳指馮一直都有睇樓,直至2015年2016年停止。馮大約一至兩年會買入一間,視乎馮「賣出快唔快,再換另一間」,馮妻有時都會一起來睇樓。吳形容馮買賣物業都「賺得多錢」,馮對投資物業知識高,她一般有盤便電聯馮,然後相約睇樓。吳表示馮都睇幾多樓、每次睇兩至三間,「佢一得閒都會睇」。 吳表示馮都睇幾多樓、每次睇兩至三間,「佢一得閒都會睇」、大約2004年馮對她表示,「我介紹個朋友俾你識,要投資,叫陳小姐」。之後馮陳有一起來睇樓,「我有盤便直接call馮生」,她覺得陳小姐不熟識物業買賣,後來陳透過她買入翡翠園、不過是由馮負責去睇樓,馮指示她跟賣家還價,結果雙方達成協議,由陳簽了臨時合約,馮要她給予50%折扣佣金,後來馮即指示放盤,結果陳小姐以610萬元買入、730元售出、屬「即買即放」。 另一物業為寶雲閣,馮陳都有來睇樓,由於不止一次,所以「我唔記得佢地是否一起來」,她記得馮指示她跟賣家還價,至於為何有附表是因為陳小姐簽臨時買賣合約時,陳小姐未確定用個人或公司名義買入。吳形容這附表做法是很普遍的,她亦應馮要求給予50%佣金折扣給陳。吳指寶雲閣不是放售、而是進行裝修、並由馮去找装修師父、因由她去開門的。 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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