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被判有期徒刑7年 剝奪政治權利1年
被控「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的內地記者高瑜,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被判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法院透過微博表示,高瑜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為境外人員,非法提供機密級國家秘密,行為已構成「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
高瑜其中一名代表律師尚寶軍表示,會提出上訴。
今早法院附近有警員及保安把守,亦有公安車在門外戒備,其他車輛不能停留。有相信是外國使節的人員到場,一名男子在法院登記室外,取出手機拍照,被警察阻止及帶上警車。警方亦喝止在法院欄外,拍攝的外國記者,要求他們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