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碧雲對獲准保釋感高興 冀盡快回家與家人團聚

黃碧雲表示早上出庭時心情忐忑,得悉可以獲准保釋,感到高興,最想與家人團聚。(王慧蓓攝)

高等法院駁回律政司覆核申請,批准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民主黨黃碧雲,以原有條件保釋。她在法院外見傳媒,表示早上出庭時心情忐忑,得悉可以獲准保釋,感到高興,最想盡快回家,與家人團聚。

黃碧雲說,被還押11日,期間心情平和,感謝黨友、律師團隊的支援和鼓勵,14位舊同學及同事寫信予法庭,為她品格作見證。

黃碧雲的保釋條件包括現金及人事擔保各10萬元、每星期4次到油麻地警署報到,遵守晚上12時至翌日早上7時的宵禁令;除了早前已提交的旅行證件外,需要交出過期的BNO護照。

至於元朗區議員伍健偉的保釋決定,就被法官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