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再向高院申請保釋 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處理

黎智英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港台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先後被控欺詐罪,以及《港區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兩度申請保釋被拒,他今早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處理。

71歲的黎智英與壹傳媒董事周達權及行政總監黃偉強,同被控於2016年至今年向科技園公司隱瞞,把將軍澳工業邨的壹傳媒大樓分租予力高顧問有限公司。

黎智英另外被控於今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在香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