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刑事恐嚇脫罪律政司上訴 法院10月底審理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控於2017年在維園參與「六四晚會」時,涉嫌刑事恐嚇1名報館記者,經審訊後於去年被裁定刑事恐嚇罪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決,提出上訴。 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暫訂於10月29日審理,為期1日,在審理黎智英於案發時說話的字義及出言意圖,是否構成刑事恐嚇上,原審裁判官有否犯錯。 法官表示,如控辯雙方同意案件呈述後,將發出履行責任令,要求原審裁判官簽署,以進行上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