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續審 李宇軒繼續就眾籌及款項用途等作供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48日審訊,第四名「從犯證人」、「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第五日出庭作供。 控方向李宇軒展示他在2019年9月與眾籌平台GoFundMe職員的電郵來往,李宇軒供稱當時就提取眾籌資金,由於首次找到的美國人未能成功提款,所以陳梓華安排黎智英私人助理Mark Simon去提取資金。控方再展示電郵顯示陳梓華回覆李宇軒及該名職員,李宇軒說,其實當時陳梓華不應回覆自己,應該是陳梓華與Mark Simon直接向GoFundMe提供資料。李宇軒解釋當時陳梓華發的一系列電郵中,有人不小心加入了第一位美國人士,Mark Simon的資料不應披露給這名美國人,因此需要處理。 控方指出,「G攬」(即G20 X 攬炒團隊)計劃的廣告費支出約633萬港元,李宇軒供稱陳梓華一方墊支約350萬港元,其餘的費用則由李宇軒墊支。控方展示多間外國媒體的電郵及刊登廣告的發票內容。 控方展示美國《紐約時報》的廣告,呼籲聯絡參議院議員及眾議院議員去支持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及限制向香港警方出售人群管制或防暴裝備。控方問是否所有「G攬」計劃相關廣告都是類似內容,李宇軒說不敢說全部也是一樣,因為他並非負責廣告設計或內容。 控方續展示「重光團隊」網站的截圖,當中有標題為「全球登報制裁港共眾籌活動」財政報表,李宇軒表示,這是在2020年「重光計劃」眾籌前發布的資料,顯示先前眾籌款項的用途,款項其後仍繼續用於各地有關支持香港自由民主的活動。控方問是否即關於「重光團隊」的活動,李宇軒表示可以這樣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