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陳梓華供稱曾告知李宇軒有人願意提供安全屋及財政等支持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從犯證人陳梓華繼續作供。 陳梓華在2020年10月與警方的錄影會面中,否認自己協助另一從犯證人李宇軒在被捕後離港,亦否認自己有資助過李宇軒。但陳梓華今日在庭上承認,當時是向警方說「假話」。 陳梓華在法官提問時同意,在李宇軒被捕獲保釋後首日,對方已問他有否方法離港。他引述李宇軒說需要安全屋,又說自己的電話等資訊曝光,需要離港。 陳梓華供稱自己曾告知李宇軒,分別有人願意為他提供安全屋、交通及財政支持,以及為他安排離港船隻。但他否認曾向李宇軒提及成立流亡政府後陳梓華願意成為領導人,亦否認曾提及自己負責軍隊。 警方2021年至今年初,曾分別於荔枝角收押所及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多次與陳梓華會面,其中在小欖有65次會面,共長達65小時,他說當時沒有與警方討論任何有關證供的內容,形容自己情緒好崩潰,會面主要講他的身體狀況、抱怨在小欖的生活,但並沒有錄取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