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李宇軒將作供 《華郵》揭李在內地拘留時遭虐待 是否自願作供成疑

黎智英案|李宇軒將作供 《華郵》揭李在內地拘留時遭虐待 是否自願作供成疑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今日(18 日)開審。早前庭上透露「12 港人」之一李宇軒將以「從犯證人」身分作供。不過《華盛頓郵報》的獨家報道指,李宇軒在中國內地被拘留期間曾遭受虐待,質疑他在黎智英案上作供是否自願及可信。

港府:所有檢控均基於證據

《華盛頓郵報》稱,是透過香港及內地的法庭文件、閉路電視畫面、獄中書信,以及「12 港人」其他成員的經歷等,整合李宇軒在內地時的遭遇。李宇軒正還柙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因此無法回應報道。

報道引述香港政府發言人回應指,所有檢控決定均基於證據,香港法院和法官享有獨立的司法權,不受任何干擾。案件的處理絕不會因涉案人員的職業、政治信仰或背景而有所不同。

2020 年 8 月,12 港人涉嫌潛逃到台灣,被廣東海警截獲拘留。《華盛頓郵報》指,他們之後被送往深圳鹽田看守所,隨即被單獨囚禁。知情人士透露,在最初的三個月裡,他們被限制在這些單人囚室裡,警衛晝夜不停地看守,連去洗手間亦如是。 囚室燈一直亮著, 白天除了吃飯或審問時間之外,其餘時間他們都被要求盤腿而坐,令關節酸痛。 他們不得在牢房走動,到晚上他們常在任意時間、無原因地被叫醒。

報道引述知情人士指,在審問期間,警衛威脅他們若不公開偷渡細節,就會將他們送到新疆。12 港人大部分都沒有受到肉體上的傷害,但有 7 名知悉獄中情況的人皆表示,李宇軒的囚室經常傳出尖叫聲,有人相信李宇軒受到的虐待,「比其他人嚴重十倍」。

李宇軒囚室傳尖叫聲

李宇軒在 2020 年 8 月與黎智英等人成為首批被警方國安處拘捕人士。他被指與律師助理陳梓華,串謀黎智英等人,請求外國制裁香港,違反《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李被移交香港後,於2021 年8 月在高院認罪。

黎智英案件早前提訊時,庭上透露認罪的張劍虹、陳沛敏等壹傳媒前高層,以及李宇軒、陳梓華,將以「從犯證人」身分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