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一方料在控方完成舉證後陳詞 望法庭裁3項控罪表證不成立
【on.cc東網專訊】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20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國安處人員供稱,當初派判詞給張劍虹後,跟他談論獄中生活數小時,屬「好人性化嘅處理」。另外,辯方透露,黎智英一方料會在控方完成舉證後作中段陳詞,希望法庭裁定3項控罪表證不成立。
審訊今日踏入第79日。國安處人員黎國勇(音譯)續作供。他早前提到,2021年11月11日早上11時許,他獨自到荔枝角收押所,把一份判詞派發給張劍虹,該判詞解釋拒絕讓張保釋的原因。派判詞後,張跟他談獄中生活,兩人傾談至同日下午近3時。控方今日覆問黎的時候,黎國勇指出,派發判詞是他的工作,跟張劍虹談論獄中生活是工作的延續,屬「好人性化嘅處理」,他亦要從中評估,張劍虹獄中有沒有「唔好嘅情況」發生。黎國勇作供完畢。辯方早前稱,需盤問數名執法人員。但辯方今指,除黎國勇外,毋須再盤問其他執法人員。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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