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林定國澄清:絕無意圖禁制任何社交媒體

【Now新聞台】立法會舉行聯席會議討論基本法23條立法公眾諮詢結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考慮在國家秘密罪加入公眾利益作辯護理由,他強調門檻會很高,又澄清不會禁制任何社交媒體。

政府指,就23條立法,將會考慮部分公眾建議,包括就國家秘密罪加入與公眾利益相關的免責辯護,多位議員由北京趕回香港出席立法會聯席會議討論諮詢結果。

立法會議員(香港島東)吳秋北:「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最高的原則,最高原則其實是最高的公眾利益,還有甚麼公眾利益可以凌駕此原則?」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謝偉俊:「特別李文亮醫生的個案,他的公布表面上涉及違反國家利益也不定,但實際上有公眾利益在內。」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剛才的例子我留意到,大原則沒有事情重要得過國家安全,無合法披露所帶來的風險相對所謂更重要的事情,比對上來是否真的具凌駕性,但必須要強調,即使有例外情況考慮,門檻一定是很高,舉證責任必然在於擬引用免責條款人士身上。」

有外媒報道諮詢文件時引述有意見認為,應禁用社交媒體防止有人煽動。

立法會議員(香港島西)葉劉淑儀:「我收到很多恐慌性回應,包括迪拜的朋友問我是不是YouTube及Facebook都禁用,有人說他的子女不回來,優才不來了。」

林定國:「可以很斬釘截鐵地說,絕對沒有任何意圖去禁制任何社交媒體,我認為大家要明白社交媒體是個工具,我們不會阻止一個工具的存在,我們現時針對的是有些人利用這個工具或叫濫用或誤用這個工具,去散播一些傷害到危及到國家安全的言論 。」

有議員關注教師等輔導人員,一旦發現服務對象牽涉國家安全問題,會否觸犯隱匿叛國罪。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鄧飛:「無論已經違反國家安全的行動或正籌劃進行某些事,這個時候應如何處理?有輔導性質的行業或專業界別是否應該舉報?。」

林定國:「有甚麼情況需要主動報告,是當你知道有人準備進行叛國行為,不是一般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會加強針對潛逃海外人士,包括取消他們的護照、專業資格及商業登記等,亦會參考英國做法,將羈押期由現時48小時延長至14日,又澄清港人外遊時玩槍或因升學、工作等理由要在外地服兵役都不會觸犯叛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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