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林定國稱不會「倒自己米」收緊資訊言論自由 政改挑起爭議無時間表

23條立法|林定國稱不會「倒自己米」收緊資訊言論自由 政改挑起爭議無時間表
23條立法|林定國稱不會「倒自己米」收緊資訊言論自由 政改挑起爭議無時間表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通過,部分人憂慮資訊和言論自由收緊,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受訪稱,今日以後香港仍會有負面意見和批評,而香港有言論自由和資訊流通,「唔能夠倒自己米」,並強調不會打擊公眾珍惜的言論自由。對於23條完成立法,「雙普選」憲制責任會否履行,林定國表示,現時不應發生容易引起不同意見的事件,「雙普選」是最終目標,但沒有時間表,需視乎社會環境,「呢一刻要以全港市民幸福為依歸」。

有公眾認為23條法例仍有模糊性,例如不清楚管有《蘋果日報》舊報紙是否犯法,亦未必了解日後發表言論的界線,律政司長林定國受訪時指,管有煽動刊物並不犯罪,只有沒有合理辯解才算犯罪,舉例是教育目的,或執法人員調查均不會犯法,若管有目的屬散播或煽動才有罪,而舉證責任在於控方,「控方要證明你冇合理辯解管有,亦都唔容易」。

林定國:檢控時會考慮言論自由

他又指,法例需要有普遍適用性、靈活性,「唔可能數晒有乜做唔到」,但相信99%合理的人士都有能力分辨行為有否煽動意圖。他說,「羊村繪本」純粹是妖魔化,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亦可以分辨,「何謂仇恨係一般邏輯,真係唔需要有過慮,一定唔會用法律,打擊大家珍惜嘅言論自由」,並促請公眾「對我有少少信心,一定考慮晒所有情況」,檢控時會考慮言論自由、有關言論有否煽動性,以及是否打擊到國家安全。

他又表示,法例並非要針對一般人發表意見,而今日法例刊憲後,社會仍會有批評政府和負面意見,而香港有很好的言論自由和資訊流通環境,「唔能夠倒自己米」,若收緊是與「拼經濟,謀發展」的目標有矛盾。

鄧炳強:維護國安和營商環境是相輔相承

《基本法》23條完成立法,涉及立法會及行政長官「雙普選」的《基本法》45條及68條法例的政改議題則未有議程,林定國表示,《基本法》不同條款的要求不同,23條早應在香港回歸後馬上立法,而現時立法後,進入「拼經濟,謀發展」階段,是全港市心的共同願望,不應發生容易引起很多不同意見的議題,例如是政治性事件,而有關立法是最終目標,沒有時間表,需視乎社會環境,憲制責任需要履行,但「呢一刻要以全港市民幸福為依歸」。

至於香港全力拼經濟,未來在宣傳國家安全和23條法例的力度會否減少,以營造較佳的社會營商氣氛,保安局長鄧炳強認為,維護國安和營商環境是相輔相承,而國安宣傳教育強調國民身份認同等,內容正面,不會影響營商環境。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23條立法-林定國稱不會-倒自己米-收緊資訊言論自由-政改挑起爭議無時間表/439561?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