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法案委員會完成審議修正案 明天向內會口頭報告

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完成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支持政府提出的修正案,並支持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辯論。委員會主席廖長江表示,明天將向內務委員會作出口頭報告。 政府在多項修正案中,包括修訂「公務人員須協助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條文,加入「任何公務人員須向在特區負責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任何部門、機關及其人員,及時提供一切合理的便利、配合、支持和保障,包括及時提供所需的人力及其他資源。」 民建聯的陳克勤詢問當局,如果有公務員在有關條例的規定下,仍然「懶懶閒」,是否可以作出跟進;經民聯林健鋒就表示,政府應在公務員學院中教學,每個部門的首長有責任講述,各員工在維護國家安全下的責任和工作,因為有好多人對條文「睇完當無睇」,政府應確保有效執行。 保安局副秘書長廖李可期表示,條文並無列出罰則,但作為公務員需克盡己職,如果在工作上做得不完備,會在相關工作考核中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