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明天下午舉行兩次會議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於明日刊憲並提交立法會審議,以全面落實《基本法》第23條、全國人大相關決定及《香港國安法》所規定的憲制責任。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根據《議事規則》,決定明早11時舉行立法會會議,以處理《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的首讀及二讀,而有關會議將不會處理其他事項。 法案委員會將於下午舉行兩次會議,合共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