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鄧炳強:多國針對香港加強情報工作 所以要盡早立法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立法之所以要「早一日,得一日」,原因是有好多國家針對香港進行抹黑,甚至是加強情報工作,因此風險仍然高。 鄧炳強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今次《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審議日數雖然不是好多,但其實法案委員會連同前期工作,合共已用了近50小時審議,議員提出了過千條問題,91條修正案中,大部分都是由議員提出。他舉例去年最長的一個法案委員會都只是用了34小時進行審議工作,不過當時可能一個月開兩次會,而今次的法案委員會,由於條例好重要,所以連續每日8小時開會。 出席同一節目的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從法律角度看,23條立法之所以要「早一日,得一日」,是由於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工具箱並不齊全,這正是2019年所面對的問題,所以香港必須作出完善,才能應對風險。 他又批評澳洲、英、美等國家,形容這些都是「不友善」國家,他們對於本港23條立法的批評都是千篇一律,無新意、無內涵,當中更有些是斷章取義。他批評英國對於國家機密的定義更不清晰,澳洲的境外干預罪更易入罪。他說如果指香港的法律條文範圍模糊,這些國家的條文是「非常極之」模糊。 林定國認為,西方國家在「法、理、情」方面都錯,又形容這些國家是金庸武俠小說中的岳不群,以為自己是名門正派,滿口仁義道德,其實是想做武林霸主,心底裡卻是邪惡、偽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