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人涉去年6月4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案件押後處理

其中一名辯方律師表示,朱凱廸、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打算各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控罪。(港台圖片)

24名民主派人士在去年6月4日晚上,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控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21人到庭聆訊,還押中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及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則坐於犯人欄。



其中一名辯方律師表示,朱凱廸、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打算各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控罪。法官郭啟安批准押後到4月30日,處理5人認罪及求情。



至於其餘被告,辯方表示,考慮提出涉及憲法上的法律爭議,建議押後至另一宗出現有關法律爭議的案件有判決後,再考慮答辯。法官批准押後至6月11日再提訊,並促請控辯雙方屆時要討論案件的管理方向,包括是否合併或分拆處理。



在犯人欄的黎智英、胡志偉,及黃之鋒,不時望向其他被告及旁聽席,不時點頭及揮手。



24名被告分別為李卓人、何俊仁、張文光、黎智英、黃之鋒等。除黎智英外,其餘23人被控於去年6月4日在維園外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另外李卓人、何俊仁、黎智英及陳皓桓等共13人,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李卓人再被控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