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違反防疫規例 當中有人被判囚14日 緩刑12個月

【on.cc東網專訊】衞生署今日(17日)表示,4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今於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宗個案涉及一名21歲女子,早前確診新冠,在隔離期未屆滿前,曾於去年10月18日兩度離開隔離地點,因而被控兩項違反第599A章第32(1)及(3)條,今日就兩項罪行各被判處監禁14日,緩刑12個月,同期執行。

另一名40歲男子,他早前同樣確診新冠,而在衞生防護中心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時,他曾於2021年12月8日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資料,而被控違反第599D章第3(1A)、(4)及(5)條,今被判自簽擔保2,000港元,守行為12個月。

至於餘下的2宗個案,分別涉及33歲男子和50歲女子,他們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但他們曾在中途離開檢疫地點。男子被控違反第599A章第32(1)及(3)條,被判罰款5,000港元;該名女子則被控違反第599C章第8(1)及(5)條,今被判處監禁14日,緩刑12個月。

《香港疫慌》專頁:http://hk.on.cc/fea/hkdisease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