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非白衣人案|林卓廷:不離開因欲保護市民 「點可以喺佢哋危難之中走咗去?」

7.21非白衣人案|林卓廷:不離開因欲保護市民 「點可以喺佢哋危難之中走咗去?」
7.21非白衣人案|林卓廷:不離開因欲保護市民 「點可以喺佢哋危難之中走咗去?」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四(7 日)在區院展開第 25 天審訊。辯方續播放林 Facebook 的直播片段,顯示白衣人在閘機前聚集、走近、用棍敲打閘機,以及閘內有人向外射水的情況(截圖見內文)。

法官及辯方問,林為何不離開現場?林稱「身不由己」,指「我覺得保護市民嘅工作仲未完成,佢哋仲係咁危險,我點可以喺佢哋危難之中自己走咗去呢?」林又稱,當時覺得出閘「係送死」,認為警方很快會抵達,而警方未到時,不知安全撤退的路線。

官另問,林有否看到有閘內人用傘打閘外白衣人。林反問「佢打白衣人定擋白衣人嘅攻擊呀…」林在重播片段後稱,「佢伸咗把遮出去向閘外男子方向,打唔打到我就睇得唔清楚啦。」林另確認曾說「夠膽企喺度唔好走」等說話。案件下周一續。

周三報道:
7.21非白衣人案|庭上播片見有人遭白衣人圍毆 林卓廷:唔敢跳出去保護真係好抱歉

本案由法官陳廣池審理,控方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程慧明代表。各被告的代表依次為:大律師黃錦娟、大律師李百秋、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鄭凱霖、大律師周慶澎、大律師黎建華、大律師曾敏怡。

林補充證供
地上見紅繩 相信為白衣人記認

林周四續接受主問,他甫開庭就其 Facebook 的直播片段作補充。林指,他於一開頭到元朗站大堂時,在地上除了看到木棍和血跡,亦看到有「紅色繩狀或者帶狀物體」,指「當其時我唔知咩嚟,我依家睇咗咁多證人講嘅嘢,咁我相信係白衣人記認。」

另林指,當時有目擊者告知他,「佢(白衣人)見我哋太多人喺上面,佢(白衣人)唔敢衝上嚟。」林指其理解是,起初有女子被襲擊,白衣人其後被站內的乘客阻止,而白衣人不敢衝上月台,遂離開。

官質疑林沒目擊
說詞屬傳聞證供

法官質疑,林沒目擊情況,林是在估計目擊者的說法,涉及傳聞證供(法律 101 文章)。

辯方遂問林,林聽到目擊者的說法後,有否影響他當時的評估?林稱會,「白衣人呢我第一個印象,人數似乎唔係好多,佢哋似乎怯於…」官再次打斷指林「你又開始估計啦」,指目擊者沒提及人數等,質疑林是講述過去已發生的事,遂著辯方問林其後發生何事。

林指觀察一白衣人有「帶頭角色」

辯方遂續播放林的 FB 直播片段,確認林曾問目擊者,「打人啲人去咗邊?」,目擊者則稱施襲者是「白衫及大陸仔」。

林又提及,當時有一名白衣人,「我感覺、我觀察佢有帶頭角色」,形容該人「外型好獨特,紥住條辮,側邊鏟青」,且身型高大及企得特別前,並會與身邊人溝通,故特別留意他。

林確認曾說「我哋一齊頂住佢」
指「頂住」是防守性字詞

林另確認,當時曾說「企返前面,頂住佢,頂住佢,我哋一齊頂住佢,企落嚟幫手頂住佢」、「你班仆街,惡晒呀,元朗飛,你班黑社會惡晒呀?」林解釋,因當時擔心白衣人「衝入嚟」,而往月台的樓梯有男士,故他「呼籲啲人落嚟幫手」,以及阻嚇白衣人。

辯方問,要保護甚麼人?林稱是付費區內乘客,故當時用「頂」一詞,指屬於「防守性」字詞。官問,為何是付費區內乘客?林答,「付費區外唔係我關注點。」官接著問,「點解乘客唔走?」又問「憑咩話佢係乘客?」林指,「西鐵站喺入面,自然係乘客囉。」

林卓廷確認,當白衣人在閘機前聚集,他在現場曾說「企返前面,頂住佢,頂住佢,我哋一齊頂住佢,企落嚟幫手頂住佢」。(左圖)官指其後白衣人「距離遠咗」(右圖),問林有沒有想過離開。(兩圖為庭上播放林卓廷 FB 現場片段的截圖)
林卓廷確認,當白衣人在閘機前聚集,他在現場曾說「企返前面,頂住佢,頂住佢,我哋一齊頂住佢,企落嚟幫手頂住佢」。(左圖)官指其後白衣人「距離遠咗」(右圖),問林有沒有想過離開。(兩圖為庭上播放林卓廷 FB 現場片段的截圖)
林卓廷確認,自已曾打開傷殘人士通道閘口(左圖),稱見閘外有女子倒地(紅圈示)欲上前救她。他續指其後關上閘口,因有持木棍的男子走近(右圖)。(兩圖為庭上播放林卓廷 FB 現場片段的截圖)
林卓廷確認,自已曾打開傷殘人士通道閘口(左圖),稱見閘外有女子倒地(紅圈示)欲上前救她。他續指其後關上閘口,因有持木棍的男子走近(右圖)。(兩圖為庭上播放林卓廷 FB 現場片段的截圖)
林稱認出持粗木棍、站閘機男子為林觀良(左圖)。官其後引另一畫面,問林有沒有看到,有閘內人用傘打閘外的白衣人(紅圈示),林重看片段後稱「佢伸咗把遮出去向閘外男子方向,打唔打到我就睇得唔清楚啦。」(兩圖為庭上播放林卓廷 FB 現場片段的截圖)
林稱認出持粗木棍、站閘機男子為林觀良(左圖)。官其後引另一畫面,問林有沒有看到,有閘內人用傘打閘外的白衣人(紅圈示),林重看片段後稱「佢伸咗把遮出去向閘外男子方向,打唔打到我就睇得唔清楚啦。」(兩圖為庭上播放林卓廷 FB 現場片段的截圖)

林:我希望走得到
但身不由己

辯方遂承接問題法官問題,問林為何當時不離開?林稱,「我希望走得到,但我身不由己」,「一褪(白衣人)就衝入嚟追打我哋,其實係極之危險。」

林在追問下稱,當時只有兩條路,一是出閘,二是上樓梯到月台,「出去(出閘)係極其凶險,如果出去我覺得係送死」,又指當時通往月台的樓梯有很多人,「當時個感覺係俾人包圍咗㗎啦…我一直覺得警察會好快到。」

辯方追問,根據以往經驗,通知警方後,警方何時會到?官隨即指,辯方使用以往經驗,但「情況唔同晒啦」,著辯方修訂問題。

林稱期望警方幾分鐘內到達
警未到不知安全撤退路線

辯方遂問,林所指「好快到」的意思。林答稱,警方一早知悉「吹大雞事件」,且他曾聯絡警民關係的警長,對方提及有「便衣睇住」,加上元朗站周圍都有閉路電視,認為港鐵看到都會聯絡警方,「咁大件事,我期望幾分鐘內會到囉。」

林又指,警察未到達時,不會知道哪條是安全撤退路線,「我一路好關心市民安危,我入元朗係希望市民可以安全返屋企,市民未有安全路線可以走,我點可以自己走咗去呢?」

林續稱,閘內曾有市民問他,「警察幾時到?點解咁耐都仲未到?我一路話聯絡咗啦好快到。相信佢同我一樣期望警方會好快到。」

林:保護市民未完成
「我點可以自己走咗去呢?」

林又說,當時用手機直播拍攝施襲者,且在現場阻止個別襲擊危險,如喝止一名白衣人後,他步出閘外、著白衣人「唔好郁手」,另有盡力保護市民,著他們不要行前。

林稱,「我覺得保護市民嘅工作仲未完成,佢哋仲係咁危險,我點可以喺佢哋危難之中自己走咗去呢?如果當時有警察嚟到話有一條安全路線 ,我即刻會毫不猶豫呼籲大家跟警察路線走囉。」

官問,林提及要服務市民諸如此類,但片中有一名穿藍衣女子走得很前,「點解唔拉住呢個女仔呢?」林指,她只是站著,亦不見白衣人針對過她,重申在現場可做的事有限,自言「我個心好慌亂好惶恐」,故會做得不夠完美。

林確認曾說「夠膽企喺度唔好走」
指屬反話

官續問,林知否停留在付費區前間,列車仍然通行?林稱不知道。官再問,林有否想過自己或著同事向警方追問?林答稱,「警方已經知啦,仲要靠我啲同事追佢?我覺得作用係無。」林又指已致電警民關係警長,且對方答應轉達上司。

林指,當時現場混亂,有時不知道莊榮輝在何處,冼卓嵐則負責直播。林又指有點後悔,如有水晶球會著冼登入其 FB 帳戶直播,而林使用手機打電話作聯絡。

官追問,當時有沒有人阻止林致電警方?林稱,「當然無」,但重申警方已經知道,「我再打去個作用係咩?後尾我知有無數個電話打過去㖭啦。」

林又解釋,當時與一名記者交談,指記者告知他,認得閘外的白衣人來自某一個鄉村,故在片中,他曾問對方「知唔知佢叫咩名?」

林另確認曾稱「警察嚟緊啦,你班仆街,拉晒你班仆街呀!」,因當時曾用身體語言阻止但不果,電光火石下說出這些字句,望白衣人「知難而退,唔好郁手」。

林亦確認說過,「警察依家嚟緊,你哋全部企喺度,夠膽企喺度唔好走」,指此是反話,並想對方盡快離開,「如果跪喺度佢肯走,我即刻跪喺度呀!」

官:「有冇諗住走?」
林:「點樣走呀法官閣下?」

官亦就片段中,白衣人移動往站出口,問林是否同意白衣人與閘內人「距離遠咗」?林稱,「遠離係相對,俾最初遠咗啲…但講緊十幾米範圍,我唔同意係遠咗囉。」

官追問,「有冇諗住走?」林反問,「點樣走呀法官閣下?」官則指,「唔係你問我,我問你。」林則稱,正如早前所述,「我無諗過走啦,正如之前講隨時衝入嚟㗎嘛」。

辯方播放另一片段,顯示身穿記者背心的何桂藍被白衣人襲擊。林指,現場嘈雜,視線受阻,但看到有人快速移動及有女聲大喊,故他當時向閘機方向移動觀察,並指有印象有人喊「記者都打」。

林亦確認,同一時間其直播片段中,冼卓嵐不斷稱「返嚟呀返嚟呀」,因付費區內人群移近到閘口的玻璃欄杆。官問,為何要移近?林稱,因「見到啲白衣人又開始打人」。

官追問,既然開始打人為何移近,稱「我唔明個邏輯喺邊度」。林稱,理解閘內是想保護被白衣人毆打的人。官又指,留意到片段中有閘內人向閘外人擲物,林當時有否留意?林指當時背向該人,故沒留意。

官指閘內人移近閘機
問是否與林「唱反調」?

片段鏡頭其後移往大堂閘口位置,林指留意到,因該位置發生襲擊事件。官問,林「不厭其煩」著他人「企後啲」,「咁咪同你唱反調?」林指,現場瞬息萬變,有時不知發生何事而走近,且現場溝通困難。

官追問,「有冇講褪後啲,褪後啲?」林則指,「如果我都行緊前想睇發生咩事,我唔會叫啲人行後啲。」

官另問及,「好多人唔聽你話行出去付費區?」林則指,「我見到,佢唔使聽我話㗎!」官指,但林是想以立法會議員身分到場勸阻,緩和局勢。林一度嘆氣,並稱「勸唔勸得到止,唔係我能夠保證。」

在辯方其後追問下,林稱當時「做到咪做」,「我根本分身不暇,我見到咪拉佢,但如果亂得好緊要,我都有點無能為力囉。」林又確認,當白衣人打人時,曾多次稱「唔好呀」,並曾稱「再打,打死人!」

官:你唔驚咩?
林:我驚㗎!

辯方續播片段,其中一幕指拍到有人打開傷殘人士通道閘口。林稱,記得是自己打開的,因當時見到有女子在閘外倒地,被白衣人圍毆,想出去救她。

官問,「你揸住咪, 又打開個閘,你唔驚咩?」林聞言大聲稱,「我驚㗎!」官追問,「你驚,你做咩仲打開個閘?」、「你有冇救佢?」林稱,「我一打開個閘門,幾個白衣人圍埋嚟…」

官續問,「咁你有冇叫其他人(救)?」林提高聲量答,「我自己都唔敢,點叫人呀?」官則指有些人會,林即稱「我唔會做囉!」

林確認,他其後關上閘口,因打開閘門時,一個持木棍的男子,另有一名手持「小心地滑」雪糕筒的男子走近,更有另一人更向他招手,示意林出去。林指,「如果我唔閂 ,(白衣人)衝入嚟非常大件事,非常之危險,我唔敢出去啦。」

辯方問,「閂咗個閘咪唔可以救佢(倒地女子)?」林指,「我唔閂都救佢唔到㗎啦。」官則稱,「其實閂唔閂,佢(白衣人)都可以衝入嚟。」林答稱,「法官大人你啱嘅…我唔出去,你唔好入嚟,希望將個危險降到最低,所以佢一行埋嚟,我閂返個閘門。」

林指認出站閘口男為林觀良
指對方其後在車廂施襲

林另確認當時曾稱「企後啲」、「你班黑社會唔好再打人」等,因有人嘗試開閘門,而閘外有白衣人手持武器。

林又指,認出其中一名站在閘口的男子,指事後知悉他為「林觀良,懵良」,指林觀良其後於車廂襲擊他。林指當時留意林觀良,因他手持粗木棍,「敲打閘機嘭嘭聲,好震撼」,又指「咁樣敲閘機佢係第一個,我亦都見唔到其他人咁樣敲法。」

翻查資料,林觀良為首宗 721 白衣人暴動案的其中一被告,他承認暴動罪,被判囚 4 年 8 個月

林:不知有閘內人射水的原因
感覺想阻白衣人攻擊

片段其後顯示,有兩名閘內人持喉向閘外射水,林指持喉者為男士。

林指不知射水原因,但留意到閘外有一名傷者由另一人協助,指傷者趁射水的時候走回閘內;並認為射水是阻止林觀良,「佢一路敲閘機好得人驚,好似號召緊啲白衣人,我有呢個觀察,(射水是)阻止咗佢繼續咁樣威嚇囉。」

官問,林有否喝止閘內人射水?林稱,「我無喝止,第一個反應咩事呀,我無同佢哋溝通過啦,但感覺佢哋想阻止白衣人攻擊付費區外面或者裡面嘅人。」

官指有閘內人用傘「敲打」白衣人
林:打人定擋攻擊呀…

官另指,有閘內人用傘打閘外白衣人,問林有否看到。

林稱,「佢打白衣人定擋白衣人嘅攻擊呀…」官遂形官該人「右手揸水喉,左手揸黑色遮敲打出面白衣人,差啲跣腳添。」林覆稱,「法官閣下,我睇到佢擋住支棍喎。」

林在重播片段後稱,「佢伸咗把遮出去向閘外男子方向,打唔打到我就睇得唔清楚啦。」官續稱,「出面個男子就反擊啦。」林答,「佢係隊咗把遮出去囉。」

辯方遂問,林當時有否看到該處情況?林指因多人開傘,視線受阻,且現場混亂、電光火石,故沒看清楚,他在追問下確認當時沒看到。

7 人被控在元朗站參與暴動

被告依次為,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 歲)及另外 6 人,包括庾家豪(35 歲)、陳永晞(37 歲)、葉鑫昇(31 歲)、鄺浩林(26 歲)、尹仲明(48 歲)及楊朗(26 歲),7 人被控一項暴動罪。

控罪指,7 人於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11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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