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涉暴動等罪罪成 法庭押至下月15日求情及判刑

區域法院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5日求情及判刑,期間9名被告要還柙。(鍾家銘攝)

前年理工大學附近油尖旺一帶發生衝突,其中9人當日被捕,他們經審訊後,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罪名成立,其中兩名被告的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罪成。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5日求情及判刑,期間被告要還柙。

法官林偉權表示,案發時現場示威者向警方投擲磚頭及燃燒彈,是破壞社會安寧的暴力行為,構成暴動。另有示威者手持燃燒彈等攻擊性武器,令人相信他們很快會使用有關物品攻擊目標,相當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公私財產損毀,構成迫切的破壞社會安寧的暴力,現場的非法集結成為暴動。

9名被告分別是陳國威、陳子謙、江鏡棠、陳霆堃、黃適哲、梁嘉星、曾倩儀、鄧錦樂及詹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