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申港上市 審批縮至30日內 優化流程免重複 監管問詢僅一輪

為加快A股公司申港上市的審批流程,證監會及港交所會緊密溝通以避免重複提問。(資料圖片)
為加快A股公司申港上市的審批流程,證監會及港交所會緊密溝通以避免重複提問。(資料圖片)

證監會及港交所(0388.HK)周五(18日)聯合公布,優化上市審批流程,同時新設A股快速上市審批,只要該A股公司預計市值達100億港元或以上,並在過去兩個財政年度皆遵守A股相關法規,即符合資格,若提交的上市申請符合規定,則證監會及聯交所只會對有關上市申請作一輪問詢,並在30個營業日內完成監管評估。

優化上市審批流程方面,一如早前《施政報告》披露,對於符合規定的新上市申請,證監會及港交所最多只會各自作兩輪問詢,以進行監管評估,並會在不多於40個營業日內確認是否放行。計及申請人及保薦人所需的回覆時間,預計由遞交上市申請到完成審批、轉交上市委員會所需的時間,約100個營業日【詳見圖】。

綜合市場意見認為,是次優化舉措是為新股審批流程提供一個參考基準,惟其實現時大部分的申請,監管機構所需時間已與最新要求的差不多,故不預期措施會令新股上市進程顯著加快。

明年料吸引更多內企來港IPO

至於為合資格A股公司設快速審批,Vistra卓佳董事總經理兼IPO及過戶處總監鍾絳虹表示,該做法合理,因A股公司在內地上市時已經歷過一次審批,相信今次措施能成為說服A股公司來港上市的「賣點」之一;若港股流動性及估值進一步提高,明年有望吸引更多A股來港上市。

證監會及港交所在聯合聲明中提到,這次優化將令審批新上市申請的流程時間更加清晰明確,提升整體的透明度。若申請人及其保薦人提交的申請符合規定,證監會及聯交所會緊密溝通以避免重複提問,各自最多發出兩輪監管意見,並在40個營業日內完成監管評估。確認沒有重大監管事項,並落實上市文件披露後,便會把申請提交上市委員會進行聆訊。

未圓滿答覆重大查詢或停批核

港交所預期,申請人及保薦人可於約60個營業日內,就監管機構提出的意見給予答覆。待取得上市委員會及其他所需的監管機構批准後,申請程序預計可於6個月內完成。

據港交所資料顯示,截至今年9月底止12個月,呈交上市委員會作考慮的上市申請中,由提交申請起計,聯交所發意見函所需的總營業日數中位數為39日;而計及其他各方如保薦人所需的時間後,則由遞交申請至通過上市聆訊,所需的總營業日數中位數為137日。

此外,當局強調,若發現上市申請存在重大監管事項,或申請人有任何新的重大發展、未能作圓滿答覆等,證監會及聯交所則會積極與申請人及其保薦人溝通,若申請人答覆存在實質性缺漏,有機會須暫停審批程序;若未能釋除監管關注,當局或會直接提出索取資料要求,或發出重大問題函。這些情況下申請程序或會延長。

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李惟宏支持今次舉措,並相信有助申請人制定上市計劃,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