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辣招」生效 擬再收緊外來投資法

澳嚴格限制外國投資者購買及擁有住宅。網圖

澳洲頒佈的監管外來投資新法例周二起生效,嚴格限制外國投資者購買及擁有住宅物業,違例者將會受到重罰,或要坐牢。在新任總理特恩布爾領導下,澳洲政府還會進一步收緊外來投資法例,並考慮把法例擴大至各州和聯邦的層面執行,藉以紓緩社會人士對一些敏感資產落入中國投資者手中所引起的憂慮。 澳洲政府早於今年5月已頒佈新規定,限制外國人只可購買新建的一手住宅物業,而不得購買二手物業。 在寬限期內,違規購買了物業的外國人可以主動向當局申報及交出物業,免受懲罰或減輕懲罰。寬限期已於周一結束,法例於周二正式生效。 由現在起,違例人士最高會被判罰款13萬5500澳元(約75萬8460港元)及判監3年,而違例的公司更可能會被判罰款67萬5千澳元(379萬3千港元)。 協助外國人進行違規交易的第三方,一樣會被起訴及受罰,而任何問題交易所產生的資產增值,都會被當局充公,確保違例人士無法從那些問題交易中賺取任何利潤。 澳洲的住宅樓房價格近年急速上升,尤其是在雪梨和墨爾本等大城市,令人關注到大量外國買家尤其是中國買家蜂擁入市,推高樓價,迫使政府推出辣招,令市場降溫。 新法例賦予澳洲稅務局(ATO)更大權力,由稅務局負全責對外國人在澳洲進行的物業交易進行監管。 除了加強監管住宅物業外,政府也建立了一套外國投資者農地擁有權的登記制度。新例規定,出售農地給外國人而要接受監管及審查的金額上限,由原本的2億5200萬澳元大幅下調至1500萬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