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璐承認編造不實報道

《財經》雜誌社記者王曉璐。

《財經》雜誌社記者王曉璐,因涉嫌夥同他人編造並傳播證券等交易的虛假訊息,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同時,中國證監會工作人員劉書帆因涉嫌內幕交易、偽造公文印章、受賄等犯罪,於30日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報道,王曉璐、劉書帆二人均向社會公眾和廣大股民表達了深刻的悔意和歉意。 王曉璐在接受調查時説,自己作為經過培訓、從業多年的專業財經記者,對私下聽説的有關股市資訊沒有進行核實,並且明知該資訊會對證券市場産生重大影響,為了一味追求轟動效應,不負責任地編造傳播不實報道,造成了市場混亂和恐慌,嚴重影響了市場信心,給國家和廣大投資者造成巨大損失。 劉書帆供述,自己作為中國證監會工作人員,嚴重違反證券法和從業規定,破壞了市場秩序,損害了中國證監會的公信力,損害了政府形象;自己作為一名黨員幹部,突破了基本的做人準則和法律底線,知法犯法,辜負了組織的多年培養。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