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公民提名是另起爐灶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對於二○一七年普選,泛民堅持「三軌方案」中的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但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早前已表明,中央堅決反對在《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決定外「另搞一套」,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磊昨日也明言,要求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是「另起爐灶」,強調《基本法》下只有提名委員會有提名權。他更指,港人對「普選」理解錯誤,強調「普選」與「直選」不同,只要投票權和參選權沒有受到不合理限制,即使只有提委會有提名權,已達「普及而平等選舉」。 張曉明早前在中聯辦新春酒會致辭時說,中央堅決反對在《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有關決定的規定外「另搞一套」,並批評「另搞一套」是漠視「一國」原則、漠視中央憲制地位和權力,更是漠視港人珍視的法治精神,與實現普選的目標是「背道而馳」。 北大法學院教授王磊昨在港出席政改論壇時,也明言有人要求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等同要修改《基本法》,沒有法律效力,強調《基本法》明確規定只有提委會擁提名權︰「《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已經明確了,法定的提名主體只能是提名委員會,所以目前大家問到的公民提名,是在《基本法》之外另起爐灶。我們現在《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落實普選的規定,還沒有做到,我們又提出《基本法》之外的公民提名,這樣不符合《基本法》的原意。」 王磊並認為,將「普選」等同「直選」是對普選的概念模糊︰「甚麼叫普選,這是一個憲法概念、是個法律概念,但是我覺得在香港這個概念現在不清楚,普選的涵義是指享有投票權的主體,沒有一些不合理的限制。」 他說,有人認為合資格選民要有直接提名權及投票權才算普選,是對「普及而平等的選舉」錯誤理解,他認為只要合資格人士有權被提名、合資格選民可不受不合理限制地投票選出特首,即使候選人只能被提委會提名,也符合普選要求。 此外,中央一直強調特首人選必須愛國愛港,王磊指一般公民愛國都是義不容辭,特首更不能例外︰「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如果行政長官在愛國的問題上可以有例外,那你這個特別行政區怎麼能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他進而指由憲法看,每個中國公民都有義務愛國,因此港人作為中國公民亦應要愛國。 對於何謂愛國,王磊形容為法律規定︰「愛國實際上是一個法律上的內容、法律的規管。比方說尊重國家、尊重政府、尊重中央政府、尊重全國人大、尊重中央政府國務院、尊重駐港部隊、尊重特區政府、尊重政府的一些決定。」他說,《基本法》的認受性和權力來源來自中國憲法,因此《基本法》說明特首須效忠特區和《基本法》,等同要求特首須愛國。但他說,愛國和愛黨是兩個概念。 出席同一場合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亦指,普選特首必須按《基本法》進行,說公民提名早已不獲《基本法》接納,又指部分港人可能混淆普選與直選這兩個不同概念︰「國際法律、憲法慣例的理念,普選的意思即有選票的人不可以受不合理的限制,是要橫向的,愈闊愈好;直接選舉即是中間沒有中介媒體,而變了是間接,本身是兩個不同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