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茅台酒廠前董事長因受賄罪遭判處無期徒刑

【彭博】-- 中國白酒巨頭貴州茅台酒廠前董事長因受賄1.129億元人民幣(1,750萬美元)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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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茅台酒總部所在的貴州省一家法院週四的聲明,2019年被捕的袁仁國因於1994年至2018年間受賄罪被判有罪。法院稱,他為他人在獲得茅台酒經銷權、分戶經銷、增加茅台酒供應量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

64歲的袁仁國在2018年低調離開了掌舵18年的公司。他被捕後,當局對茅台當時的管理團隊展開更廣泛的反貪腐整頓,包括茅台前電商部門負責人聶永。從那以後,該公司的領導層頻繁更替,當局在過去三年任命過三位董事長,都是前地方政府官員。

茅台生產優質白酒,是中國精英人士的首選飲品。近年來,該公司一直在努力繞過其廣泛的分銷商網絡,將更多產品直接銷售給消費者,以應對監管機構對分銷商囤積酒瓶和拉抬酒價的審查。

原文標題China Jails Former Moutai Chairman for Life for Taking Brib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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