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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良局虐兒案 認虐待兩名2歲男童 28歲女職員囚6周

【Now新聞台】銅鑼灣保良局嬰兒組去年9月發生虐兒案,一名女職員承認先後虐待兩名約2歲大的男童,判監6星期。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28歲被告丁靄雯承認兩項虐兒罪。

案情指她曾捏一名男童的臉,提起他再扔在地墊導致他背部受傷;又曾用故事書打;另一名男童的頭三次。

裁判官林子勤聽取辯方求情後,認為監禁是合適刑罰,判監6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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