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稟律師行 最少達七家 阿里訴訟倘敗訴 港股民均可獲賠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美國容許「非同權」上市,主要因有「集體訴訟」做後盾,香港卻沒有這張股民保護網。去年棄港赴美集資的阿里巴巴,最少已被7家律師行入稟,指控阿里隱瞞淘寶賣假貨。香港有不少股民手持阿里股份,有美國律師稱,港股民會自動成為索償人,倘他日阿里敗訴,港股民也可獲賠償。 盛傳有「山寨蘋果」之稱的國產廉價手機小米,因嫌棄香港容不下非同權,決定今年申請赴美上市;然而,小米全綫手機及周邊產品(如小米盒子),多年來均被批評設計與蘋果「太過相似」,市場關注小米如確實到美國上市,其所要承受的集體訴訟風險,恐較阿里更為嚴重。 小米赴美後果恐更嚴重 阿里當日敲定美國上市,外界已猜測阿里難逃集體訴訟命運,尤其是假貨充斥的淘寶網,定是投資者入稟焦點,結果阿里上市未夠半年,被起訴的預言快速應驗。綜合外電報道,至今最少已有7家律師樓代表阿里股民入稟,質疑阿里未有在上市文件中,如實披露淘寶賣假貨實情。 其中一家有份入稟的美國律師行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 LLP(該行前身是Coughlin Stoia,當年協助香港雷曼迷債苦主在美索償),已代表阿里股民入稟紐約南區法院,起訴對象包括阿里集團、阿里主席馬雲、阿里執行副主席蔡崇信及其他管理層。 香港不少股民因「阿里之名」,越洋購入美國上市的阿里股份,香港股民關注如非美國公民,是否有權索償?Robbins Geller代表回覆本報查詢時稱,所有阿里股民(包括非美國公民),會被「自動納入」索償人之列。 Robbins Geller代表指出,一般阿里股民「現階段不用主動聯絡美國律師」,日後如法院判入稟方勝訴,並要求阿里賠償,股民始須向律師行提交個人持股資料,並按法院指令獲發賠償。如股民不想追究阿里,屆時有權選擇「退出」及「不接納賠償」。不過,假如股民屬於阿里大戶,又想當首席原告出面指證阿里,可在兩個月內聯絡美國律師行。 售股獲利將被剔出名單 美國集體訴訟動輒拖拉兩三年,股民關注這段期間能否出售手持的阿里股票。Robbins Geller代表說「可以」,惟假如股民出售股份獲利,相關股民將被剔出申索名單,因他已不符「受損」定義。不過,有香港投資者關注「受損」如何定義,賺少了又算不算利益受損,有香港法律界人士稱,每宗案的賠償及受損定義各不同,要視乎法院決定。 阿里無緣在港上市,港交所(388)及不少投資者均認為是香港損失,但也有意見認為,同類型懷疑上市文件披露不實事件如在港發生,股民難以集合力量追究。阿里一度力爭在港集資,正是希望保留「非同權」特權,又可避過集體訴訟風險。 阿里巴巴香港股民須知 •手持大量阿里股份的大戶,有權選擇擔任「首席原告(Lead Plaintiff)」 •大戶如想當「首席原告」,須在60日內(由1月30日入稟當天起計)與美國相關律師行聯絡 •非「首席原告」的一般阿里股民,會被自動納入為利益受損方,不用主動聯絡美國已入稟集體起訴阿里的律師行 •日後如法院判入稟方勝訴,並要求阿里賠償,股民始須向律師行提交個人持股資料 •屆時股民有權選擇「退出」及「不接納賠償」 •訴訟期間,阿里股民可如常出售手持阿里股票 •如出售股份獲利,相關股民將被剔出申索名單 •訴訟一般要兩至三年始有結果 各方對「股權改革」回應 投資銀行、證券行、會計師樓及律師行: 支持改革,因「有刁賺錢」才是硬道理。科技新股是未來全球集資趨勢,香港一直靠新股生意食胡,上市要求應迎合新股客戶需要,股民利益可放兩傍 學界、研究組織、專業團體 (如會計師公會、Council of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不支持改革,強調「一股一票」是香港優良傳統,不應為了盲目追趕新經濟步伐而強行改變。歷史數據亦說明,「非同權」股份的股價走勢大多不及「同權」股 上市公司(如代表香港主要大藍籌的上市公司商會): 不支持改革,特批也可免則免,倘遇上非常特殊的「非同權」上市申請,亦只可在創業板新股放行,主板上市門檻不可寬 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