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須於四星期內簽署聲明效忠特區

【Now新聞台】公務員事務局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通告,要求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須在四星期內交回。

公務員事務局指,在部門發出信函後四星期內須簽妥及交回聲明,而受聘擔任高級職位的公務員並須宣誓。

公務員事務局指,這要求是讓他們更明確地意識到,公職身分所帶來的責任、承擔和要求,有助進一步保護和鞏固公務員隊伍應恪守的核心價值,確保香港特區政府能有效管治;假如公務員違反誓言,當局會按機制採取相應的紀律行動,又透露7月1日後,新入職的公務員中有超過四千人已作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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