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34|記協批警阻採訪接連遭炮轟 陳朗昇引內地期刊反駁:在旁觀察為常見新聞工作技巧
【Yahoo新聞報道】在 6 月 4 日星期日,香港記者協會前主席麥燕庭前往銅鑼灣,以外媒記者身份採訪,期間被警員截查,及後被帶上警車及載返警署,警員全程沒有解釋當中原因。記協發聲明批評此舉嚴重阻礙傳媒工作,及後連番被保安局及警方「強烈譴責」,稱聲明內容「顛倒是非」及「嚴重失實」。記協昨日(6日)向警方回信,強調記協從不認為記者有免被截停搜查的權利,又重申麥燕庭當日有展示記者證,反問警方認為麥「可疑理據」何在。
記協主席陳朗昇又在信中向警方推薦兩篇來自中國內地的文章。他引述黑龍江省一級期刊《新聞傳播》2014年第 1 期,由遼寧廣播電視台劉晨昊撰寫的學術文章《淺析新聞採訪中的觀察技巧》,當中列明「新聞記者只有通過正確的現場觀察,深入到事件本質中才能更有利於在採訪中獲取重要信息」。此外,他又引述來自四川的內地新聞專業期刊《新聞界》,1996 年第 3 期的論文《觀察採訪初探》,其摘要說明「而觀察採訪,又是採訪中常用的方法。所謂觀察採訪,就是用眼睛認真觀察,搜集材料。」
麥燕庭質疑被警員帶走全程無解釋:我點樣破壞社會安寧?
麥燕庭於 6 月 5 日早上接受電台訪問稱,遭警員截查前已在東角道的商場樓梯逾十數分鐘。其後有警員走近截查,「佢話懷疑我,但佢無 Object,淨係話懷疑我。」她當時嘗試了解被懷疑的原因,也有出示記者證,惟警方不斷要求她到封鎖區接受搜查。她同意到封鎖區之後,警員帶她前往的地方並非封鎖區,而是叫她上警車,「原來叫我上警車,佢又無解釋。我話我唔上,上警車係另一回事,我話我唔上。」她憶述,當時有警員表明若她不願意上車,便會抬她上車。
她表示,警員沒解釋為何帶她回警署,至離開她也無簽署任何文件,事後才知道罪名為「涉嫌破壞社會安寧」,令她憤怒。她說:「我當時身旁無咩人,有啲市民坐係樓梯,可能係抖緊。我點樣破壞社會安寧?你唔行埋嚟,根本無人理我。」
警方:麥沒明顯採訪行為
陳朗昇:一般人不會認為只有拿攝影器材或書寫工具才是記者
記協 6 月 5 日下午發聲明指,警方強行帶走六四當日採訪記者 ,卻無解釋因由,批評嚴重阻礙傳媒工作,要求警方解釋事件。保安局同日晚上表示,記協「假借言論、新聞和集會自由之名」對警方合法執法行動作出「顛倒是非和污衊抹黑的無理言論」,表示強烈反對並予以譴責。其後,警方隨即發出公開信,稱記協的聲明內容嚴重失實,對此表達不滿及強烈譴責,要求記協立即撤回有關聲明。警方稱,麥燕庭被截停時並沒有佩戴記者證,亦沒有明顯採訪行為。
對於警方質疑麥燕庭沒有明顯採訪行為的說法,陳朗昇就在昨日(6日)的回信表示,麥指她不用站在最前線,故在路旁觀察警方截查人士,而在旁觀察及在截查地點守候也是常見的新聞工作及重要技巧,「一般人士都不會認為只有拿起攝影器材或書寫工具者才是記者」。
文 / Yahoo 新聞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