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集會」71個較2019年跌逾八成 保安局指無備存所涉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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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香港曾經是「遊行之都」,自2019年後情況大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答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指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由2019年的410個,跌至去年僅71個,跌幅逾八成。局方稱沒有備存「遊行集會」所涉的訴求,翻查紀綠,多個「集會」均為與區議會選舉相關的政黨造勢和誓師大會。

根據《公安條例》,不論性質是否與請願或政治訴求有關,任何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若人數超出規限,即超過50人的公眾集會或30人的遊行,須向警務處申請「不反對通知書」,遵守處長施加的條件方可舉行。去年處長要求將軍澳請願人士「掛頸牌」,做法被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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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思維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在立法會提出書面質詢,問及《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遊行集會自由的影響,要求當局提供遊行示威數字變化,以及遊行請願的訴求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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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兩年「遊行集會」百分百獲批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覆表示,2019年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公眾集會有436個,其中410個獲發「不反對通知書」,26個被拒。3年疫情期間申請和批出的數字大跌,至去年「復常」全年錄得71宗申請,獲批率是100%。當局指,不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原因是基於「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安全」,以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至於公眾遊行,2019年有495宗申請,其中474宗獲發「不反對通知書」,21宗被拒;去年有230宗申請,獲批率同樣是100%。

當局指,不同團體舉辦公眾集會或遊行的原因包括節慶巡遊、慈善籌款、活動宣傳及表達意見,警隊沒有備存公眾集會或遊行所涉及的政策範疇數字。

今年6月有15個「遊行」

新時代下餘下的「遊行」,多於政治訴求無關。根據警方網頁,6月有多項「遊行」獲批不反對通知書,例如由昨天起至明天,全港有9項獲批准遊行,全是「慶祝大王爺寶誕2024」,截至今日,整個6月共有15個「遊行」獲批,包括各類籌款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