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公司董事涉未註冊進行逾12萬元珠寶交易被捕

海關拘捕一名公司董事,涉嫌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一宗總額超過12萬港元的珠寶交易,被補人士現獲准保釋候查。 海關說,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於去年4月起實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 海關提醒所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制度的註冊過渡期經已結束,任何由今年1月1日起提交註冊申請的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